大大减轻化妆品行业压力。
文丨李嘉馨
今日(4月10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化妆品稳定性评价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等意见的通知。
在10份附件中,前4份为化妆品稳定性、防腐剂、包材相容性、皮肤致敏性方面的指导性技术方法,其中不少内容此前处于空白。如化妆品与包材相容性评价方面,文件中称:“(以往)对于化妆品包材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主要参考食品及药品领域相关规定”。
化妆品法规咨询公司恩特科技总经理贾逸丹介绍,此次提供的指导性方法趋于框架性,是针对5月1日正式施行的完整版安全评估的补充。
“稳定性、防腐剂、包材相关性都是安全评估报告里面需要提供的内容,这部分相当于更细化了此前的一些要求,给予企业更多指导。”贾逸丹表示。
在附件中,附件5、附件6为权威机构化妆品安全评估数据、化妆品原料使用信息。
《权威机构化妆品安全评估数据索引(征求意见稿)》主要是对我国化妆品中已使用、未收录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且已经被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美国化妆品原料评价委员会(CIR)和德国联邦风险评估研究所(BfR)等评估机构公布化妆品安全评估报告的原料的客观收集。
《化妆品原料使用信息(征求意见稿)》对我国批件有效期内特殊化妆品中已使用、未收录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且无权威机构评估报告的原料使用量进行了客观收录。值得注意的是,其中包括大量中国特色植物原料成分。
这两份附件可视为对此前官方文件的回应。今年3月发布的《优化化妆品安全评估管理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曾指出,化妆品监管层将牵头建立原料安全数据库,将“组织编写国际权威化妆品安全评估数据索引,并收集、整理已上市产品的原料使用信息,逐步完善并形成化妆品原料安全数据库,在最高历史使用量不再作为安全评估依据后,为企业开展化妆品安全评估提供参考依据。”
一方面,一些行业内人士认为,没有必要让每家企业对每款原料都自费进行评估,而是应该在行业内建立起一个数据共享库。某款原料只要拥有一家公司提供的安全评估数据,其他企业就都可以加以采用。
另一方面,在“中国原料”的潮流方兴未艾的时期,盛行欧美的标准对中国特色植物性原料无的放矢。在安全评估方面受阻,将不利于中国原料的创新和开发,企业在原料方面有陷入僵硬同质化的风险。
“此次通知对企业而言是重大利好,也是行业争取比较久的指导方案。”贾逸丹评价,“根据文件里面的内容,‘化妆品原料使用信息’可以理解为替代了原来的‘最高历史使用量’的作用,企业如今可以拥有更多原料相关的使用数据。”
关于收录的大量原料使用数据,《化妆品原料使用信息(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指出,在确保原料使用安全的前提下,并充分为安全评估提供参考,经对安全评估相关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的前提下确定参照使用原则:相同作用部位的同一原料,淋洗类产品可参照驻留类使用,但驻留类不可参照淋洗类使用;按照全身皮肤、躯干、面部、口唇、眼部的顺序或全身皮肤、躯干、手足、头部、头发的顺序等两种情形,后面作用部位可参照前面作用部位的原料使用量,但作用部位为眼部且参考其他部位使用量时,需另外评估原料的眼刺激性。